第一百零四章 朝堂之上 (3 / 3)
“民女林氏,名小花,然民妇虽为击鼓之人,却并非上告者,民妇乃是被告人。”
“哦,那不知告你之人何在?”方铭看着林小花,这名字正是方才那老丈口中的侄女。
“是民妇!还请大人为我们一家做主啊!”林王氏文言赶忙来到大厅之中,跪在方铭的面前。
“起来说话,先将事情讲清楚,孰是孰非,本官自有定夺。”方铭的话说的不疾不徐,却让林小花对这位年轻的县官大人另眼相看了些。
“民妇林王氏,是这人的大娘,事情是这样......”
一番说辞之后,方铭也了解了些情况,与那位老丈所言几乎无差,而且也有不少围观的人对林王氏所言感到愤慨。
“被告人林小花,你可有什么异议?”
“回大人,民妇有异议,方才林王氏所说并非事实,事情也并非如她所言…”随着林小花的话音落下,围观的人没有了刚刚的愤慨,而是个个面面相觑。
“既然你二人各执一词,那你们可有证人证明你们自己说的话可信?”
“自然,那日,我并没有见过林香儿,而是去了村长家里,因为想要间隔新房子,而又舍不得旧住处,所以到村长哪里买了后山脚下的一块地契。大人请看。”
一旁的侍卫将林小花手中的地契呈了上去,上面表明了时间,几日几时,于林王氏所说的时间恰好吻合。
“若是大人还有什么疑惑,不妨问一问我们村的村长,那日我还与他说,想要在村子里找些男子一起帮忙建房子,并附他们工钱的。”
“村长何在?”方铭看着手里的地契,心中有了些底,但他却又觉得这事情并未完。
“草民参见大人,回大人,林小花说的句句属实,那日她确实是在我这儿买了地契,还有招工的事情,
我也同邻近的几家人说过。”村长一五一十的将那日所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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