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穷人更能成大事 (4 / 5)
一夜之后,那个“出狱小偷”,从此就绝迹于网络了。再没有见到他的画面。
总之,这些折腾不休的网络上的玩意儿,在王主任眼里,都属于乱七八糟的东东。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去碰。
按照他的理解:都是些年轻人去追捧,才让那种东西有生存的土壤及空间。
按照王主任的“老顽固”理念,别说年轻人的超前消费的观念,难以接受。他甚至无法理解:现在的年轻人为啥舍得花10块8块钱,去喝一瓶饮料水
一瓶饮料水,成本顶多不到1块钱,却能卖出10倍的价格。年轻人那么热衷去喝他们很有钱吗未必!在“王主任”眼里,这就属于“败家”的节奏!!!
王主任两公婆就是如此节俭之人,因而可以在工资收入微薄的年代,就存下了几万块钱。
有了点存款,才可能在看到有好的“地皮”之际,出手收购。
比如像罗国初主持镇上的3个“开发区”时,“开发区”的地皮也对“私人”出售当然,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比例。开发区绝大多数的地块,都是卖给了各个有钱的大单位。
回笼的资金,扣除了各个开发区“三通一平”的投入,还能剩下一些,就充当了乡镇的“小金库”。镇里头头有“公费”开支的时候,也不愁公家没钱报销。
在当时的背景之下,大单位在“开发区”拿地都得花钱,镇里的公务人员想要购买一块“私人”建房用的地皮,不可能白白送给你。镇上的福利还没有好到这种程度。或者说,镇上的一把手的“胆子”还没大到如此地步。私分公家的好处,这也太明显,很容易被人告.倒的。
而罗国初掌握的100多宗“回建地”,那都是他私人自掏腰包,拿下来的。他要如何处置那些“回建地”,就怎么处置!这个倒也没人能指责他什么。
因此,镇上同事们,家里住房条件糟糕的,也有一些人向罗国初购买地皮,来自己建房。“回建地”尽管没办有证,但价格经济实惠,那就是很好的选择。
既要离城区近,又要价格便宜,估计除了罗国初掌握有充足的“货源”,其它渠道,还真没有他那么好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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