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司天台蔡太师失宠 魏河渡宋公明折兵【2】 (2 / 3)
下书人禀道:“那陈希真一见了大王爷的书信,十分钦敬,留小人客馆安歇。连留三日,酒筵相待。小人恐悮日期,苦辞要行。陈希真方付了这封回书,又与了小人好多金银。”
宋江、吴用心中疑惑,且看那信面封皮上写得甚是谦卑,却也欢喜。
当时拆信与众头领同目观看,只见上面写道:
“总督猿臂、青云、新柳三营都头领陈希真,谨覆书于梁山泊主宋公明阁下:
尝闻古人有言: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万岁更相送,贤圣莫能度。抚易尽之光阴,而不于其间作消遣法者,愚人也。
希真有生之后,虎豹其姿,豺狼其性,目尽图书,心通鬼物。幸生当盛时,光天化日之下,为无可为,遂移情方外,从事于导引辟谷,与夫朝菌蟪蛄度长絜大,不过一消遣法也。既而见忤于当道,遂潜伏爪牙,苟全性命。
不意公明方快心于沂州之野,蚩尤横飞,惊霆不测,地轴震荡,百川乱流,巅无安巢,渊无恬鳞,俾希真失其栖迟,于是啸聚猿臂,为通逃渊薮,脍肝杀越,行所无事。
希真初不知绿林为终南捷径,而逆天害道,公然行之者,亦不过为消遣法也。
希真既有猿臂,而公明之青云山当我咽喉,希真规取形势,欲戎马出入之利,是以袭而取之。卧榻之下,原非人酣睡地,不足问也。
卓哉公明!谈忠论义,天下英雄莫不頫首。又蒙谊不遐弃,虽不肖如希真者,尚不惮以此二字谆谆惠诲,此团希真所未尝习闻者也。
虽然,往训有言:不背所事曰忠,行而宜之曰义。
又曰:智足以欺王公,而不足以欺豚鱼;忠义足以感天地泣鬼神,而不足以动盗贼之心。
何则?盗贼、忠义之不相蒙,犹冰炭之不相入也。希真与公明同为跋扈飞扬,千载定论,莫不共见为剧贼渠魁,亦何所用其深讳?
以贼取贼,不得为窃;以盗攻盗,不得为讨。
青云本非公明所固有,希真取之不为贪,而公明不怒不为厚也。
天子未尝以征伐命公明,而公明私自发难于猿臂不为顺,而希真悉力拒战不为过也。
方今宋室无东周之衰,而公明欲以匹夫行威文庄穆之事,希真窃疑之。夫天下莫耻于恶其名而好其实,又莫耻于无其实而窃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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