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畅销书排行榜 (4 / 7)
昨晚,自己居然写了一夜?
看着桌子上厚厚的稿纸,王渐揉了揉眼睛,一时处于懵逼状态。
很快,他便回忆起今天要去书店看看。
于是,洗漱完毕后,随便吃了点东西,接着便走出家门。
在布朗克斯,想找叶子或者手枪都比找书店容易。
据王渐了解,最近的书店都在布朗克斯区边缘。
那是一个虽然属于布朗克斯,但有点靠近布鲁克林的地方,类似一个世外桃源。
那里住着很多有钱人家的嬉皮士。
他们崇尚与众不同,并美其名曰:艺术。
好吧,可能里面真的有一些怀才不遇的艺术家,但大部分都是一群以标新立异为主要目的的装x犯。
不过,因为里面有钱人比较多,所以治安还算不错。
除了毒品泛滥外,暴力犯罪要远低于布朗克斯的其他地方。
王渐坐着公交车来到这里。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画风不太一样。
少了一些带着帮派头巾,身上纹着刀、枪的黑人老哥,反而是一些抹着黑色眼影,穿着黑色皮衣的年轻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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