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来自于小威廉·巴克利的挑……衅 (3 / 8)
不可以和老虎、豹等大型猫科动物直接接触。(不知道是不是禁止引诱大型犬科动物上钩的游戏)
但教授同时也解释了,这些奇葩法律的存在时间只怕比合众国都要长,不少在殖民地时期就已经发挥“法律效力”。
同时由于海洋法系“一事一议一法”的缘故,在早期司法制度尚且不完善的时代,这么做反而是最节约司法成本的,比如9点后不能在提供冷饮的地方鸣笛-究其渊源很可能是曾经有个人在九点后吃冷饮受过往汽车鸣笛惊吓而导致噎住……那们一个一两万人的小镇,可能也没啥专业律师,大伙一合计,那就立法禁止吧……
天长日久类似法律越来越多,而且这种法律绝大部分是州或者县级法律,和联邦政府没关系。
而当地人民对于类似法律也持着看热闹的态度,毕竟无伤大雅,毕竟民不举官不究。
换个角度来说,这玩意也算美利坚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中能看到这个国家的先民是如何一步一步走来的。
但支持童婚和近亲结婚的法律依然没有废止,则是实实在在的政治问题。
根据米国建国时联邦政府和各州达成的协议,各州将外交等权力上缴联邦政府,除此以外的权力完全由各州政府自己实行,如婚姻等民政问题,属于各州内政,联邦政府制定的联邦法律无权管辖,如果州与州之间发生矛盾了,则由联邦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国务卿-一职便由此而设,实际上也可以解释为州务卿。只是到了后来,这种联邦式政府逐渐向中央集权演变,国务卿没了协调内部各州的事情,开始转为外交和总理一切行政了。
如果说在17xx年时,童婚和近亲结婚依然有其“合理”一面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60年代,随着人类的科技文明进步,这玩意早就该被扫到历史垃圾堆里去。
至少人家酥连可是建立政权后就立刻颁布了新婚姻法,认定童婚和近亲结婚为违法行为,如果一意孤行必将卢比样卡制裁。
美国这边的现实是直到1968年!
加州和纽约州才首开记录的在法律层面规定了童婚违法!
很有趣,这大概是眼下全美最先进文明的两个州,属于资本主语优越性师范地区,巧得很分属两党和东西海岸,看起来非常对称,彰显政治之美……而其他48个州……依然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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