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畏罪自杀?子孙代代偿还! (2 / 16)
官员在第一次贪腐之时,基本上都得有一个契机和理由。
而尹烈的【三类贪腐分析简章】……便是以此为据,进而把贪官污吏区分开来。
“请秦御丞示下。”
李斯这一生也算是吃过、看过。
书籍上记载的许多贪腐诸事,或许都没有他所经历的一半精彩,甚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身在高位!
手握实权!
李斯平时注定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贿赂……
有直接的,不懂规矩。
这种往往是李斯前期入秦,担任客卿才会遇到的事儿。
待他晋升为九卿廷尉,乃至于三公左相以后。
李斯遇到的送礼手段那可就太多了。
因为投其所好……永远是官场上最常用的手段。
比如阴阳家的逢君之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