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哦No!竟然是处刑现场【中】 (1 / 12)
如果只讨论奏鸣曲在今天的名词解释,那么讨论将没有任何意义。
它就是一种器乐作品形式,以最基础的回旋二部曲式为基础。
三个主要部分依次为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云云。
这种概括性的学术性总结放到贝多芬时代会让人不知所云,放到今天更是不能给真正需要了解的人带来什么有效指导。
它只能提供一个入门概念。
很明显根据此刻公屏上大家的讨论内容来看,参与讨论者基本都在门槛之内了,只是大都还在围绕着学院派的概念出发。
所以李安觉得应该帮这一部分人拓展一下视角,尽管他知道直播间里大多数没有参与讨论的人可能会听起来有点困难。
“奏鸣曲,,在这个名词诞生的时候,它就不是一种确定的形式,它的原始含义就是演奏,对应当时的演唱,像小步舞曲,返始咏叹调,类似赋格,是一种写作方式,一种有关比例额、方向感和织体的感觉,但它不是一种模式。”
“这是查尔斯罗森的观点。”
“我认为这是我们应该去注意的。”
“区别一种形式的基本特征与后来给点的特点并不容易,部分是因为随着时间推移,后者会逐渐倾向于前者。”
【吃我一屁:要做明确区分】
【自由与艺术: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区分,什么是十九世纪作曲家的奏鸣曲概念,他们在使用这一语汇时会在创作中给予多大的自由,什么是现代所定义的奏鸣曲概念,也就是不少朋友刚刚提到的奏鸣曲的一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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