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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大案 (7 / 8)
明初朱元璋时期,为了澄清吏治,对“民告官”放宽了条件。
如果遇到官吏贪赃枉法,百姓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状纸检举,御史接到状纸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所属的上一级官府,或者同级的监察部门,如按察使司进行审理。
另外,洪武年间还规定了,百姓可以直接进京投递状纸,官员们不能阻挡,否则杀无赦。
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一条基本就作废了。
虽然实际上已经作废,但毕竟朝廷并未下过明旨废除,所以原则上依旧有效。
徐府派人阻拦劝说进京告状之人,严格说起来也算犯罪,何况这案情其实十分重大。
“高师傅准备如何做?”
隆庆皇帝回过神来,先不说高拱所说的真实性,听听高拱的打算再做计较。
“臣以为,可以先拍松江府官员密查此事,若为真,自然要将侵吞国财的蛀虫处理了,追回朝廷的钱财。”
高拱开口说道。
“先让人去查吧,有了结果,再来告诉朕。”
隆庆皇帝在涉及到一位曾经的首辅大人的案子上,并没有授权给高拱去处理,而只是让他派人去查。
等高拱离开以后,隆庆皇帝马上命人招来锦衣卫指挥使朱希孝。
“中城兵马司抓人,据说涉及欺骗和拦阻地方上进京告状之人,你们锦衣卫可曾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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