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6章 你是崔家人 (1 / 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366章 你是崔家人 (1 / 6)
        《尚书》中对于通奸的判罚: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

        李慎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看到过这句话,所以他一直记得。

        主要原因可能就是不明白怎么宫刑吧。

        大唐是一个开放性非常大的国度,对于男女包容性很大。

        女子可上街,过节可游船,在特定的日子女子还可以去挑选自己的如意郎君。

        虽然也受到一些德行上的限制约束,但还没有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地步。

        就如李慎的姐姐李孟姜,哪年也是认识了周道务。

        唯一有约束的就是通奸之罪了,男女在成亲之前不可同房,要保持最基本的礼义廉耻。

        自古以来通奸都是大罪,先秦时期,始皇帝曾言,通奸者,皆可杀之,不罪。

        也就是说在秦朝,通奸的者人人得而诛之,还不会受罚。

        而到了大唐就变成了徒刑两年。

        李慎当然知道这条法律,但他觉得也要看情况而定,王连志赵大娘两情相悦,只要成亲可以不予追究。

        但眼前的两人确实不能容忍,这崔姓男子已有家室,且并非西州府人,而是来西州做生意的商贾。

        宋氏是西州府人士,同样已经成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