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柱子结婚扰人情 (1 / 3)
柱子的婚事,是冯良栋一手操办的,也是菊花和柱子拜托冯良栋给操持的。
接菊花的不再是自行车,而是柱子新买的摩托车。但买摩托车的钱却不是柱子的,因为柱子的钱已经被盖房和买家具用尽了。柱子想卖根金条,但被艾菊花拦住。菊花她拿出了自己的钱。柱子坚决不要,可艾菊花说,这些钱都是她的,不是赵和平的钱。她说她这些年花过赵和平的钱,但赵和平也用过她的钱,她的钱都是地里的收入,这些年的积攒。这里面没有赵和平的一分一毫。
柱子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去卖金条,不用菊花的钱。菊花气急,说:“我的人都是你的了,我的一切当然也都是你的,你这样岂不是见外了我?”
柱子说:“你这些钱留着给赵虎用吧。”
菊花说:“那你的意思就是以后你的钱赵虎就不能用了呗?”
柱子窘迫,“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你不用我的钱,就是这个意思。”
柱子无奈,“好吧,那用你的这些钱。”
菊花转怒为笑
其实菊花是想把自己彻底的融入到柱子,把以前的一切抛弃,甚至忘记。至于儿子赵虎,菊花并没有想过要柱子照顾,因为她知道,赵和平一人的财力已经足够赵虎用的了。赵虎需要的也许只是一个母亲的关怀,虽然不常在身边,但却能在周围照顾的一个关爱。
菊花和柱子的婚事是按照当地的一婚的婚事操办的,虽然菊花是二婚,但柱子是一婚。菊花又再次做了一次新娘,二次上轿。
柱子家张灯结彩,遍贴红联。一些久不走动的亲戚也都上了门,街坊四邻,乡里乡亲的基本上也都来了。曹玉珍也来了。沈志国也来了。当然,张春华也到了现场。她来,也只是为了随个乡礼。艾菊花嫁给柱子,她更放心了,因为这样,赵和平就永远的是自己的了。
在过完秋,郑启明走后,赵和平如常住进了张春华家。现在村里的人也已经公认了他俩。虽然说起来不好听,但事实已经是事实,即定了的事实,人们也就没有兴趣再当做话题了。
曹玉珍来,她是要见证一下柱子的幸福时刻,虽然新娘不是自己,但柱子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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