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 (4 / 8)
陆时城没打理头发,穿单薄的病号服浑身燥热地走上街头,目光热切。他顺着去学校的路走,不顾行人眼神。
终于,看到熟悉的身影,追上来,确定无误后直接把人拉住:“云昭。”
云昭转过身,抬眼看,是他吗?陆时城怎么这个样子?额头被遮,碎发被风徐徐吹着,身上的衣服什么版型都没有,他又瘦削,最近更是清减,简直像男生宿舍跑出来下楼拿快递外卖的。
所以,第一反应竟是笑场。云昭回过神收起笑意,其实,看得出,他确实很苍白。
她从电脑城那边过来,经过附院,要到前面的地铁入口坐地铁。其实,路过时伫立凝望医院亮起的明灯,可她只是在寒风中站了很久,直到脚麻,并没有迈进医院大门。她流着眼泪告诉自己不能心软,这个人,是个混蛋。
“这么巧,我饿了,请我吃饭。”陆时城厚颜无耻地说,他两手一摊,“我出来什么都没带。”好像默认了医院的水果就是她送的,他现在佯装不知。
脚上是拖鞋,他连袜子都没穿。
真的病很重吗?云昭被这个想法撞的胸口痛,心里仿佛正下着一场磅礴大雨,她想了想,把脖子上围巾拿掉递给他:
“你不冷吗?回去穿衣服吧。”
陆时城没客气,缠上脖子,深深嗅属于她的味道,莞尔:“我想吃烤地瓜,上回……”没说完,他笑了笑,“你买给我,算抵债,十倍地抵。”
倾身靠近,他真的很高很高,云昭低头看看他的那双脚,走到路边小店,进去随便买了那种十块钱三双的袜子:
“你套上。”
陆时城看都不看,拒绝了:“我不穿这种。”
“只是应急而已。”云昭蹙眉说,“你一个大男人,别这么娇气,现在穿上立刻就不冷了,你讲究什么呢?”
“我宁肯光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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