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签约谈判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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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签约谈判 (2 / 5)
        “那好吧,大部分都是常规事项,与其他合同没什么区别,主要是关于签约年限和经纪抽成。

        签约年限和所有开男一样都是八年全约,违约金也一样都是八百万,经纪抽成六四分,公司六,你四。”

        “那歌曲版权呢?”陈麟问道,这可是关系到他事业起步阶段收入的大头,结果天宇连提都不提。

        “版权当然是属于公司了,这点你放心,公司会按照相应价格买下你的词曲版权的,即便价格高一点也不是太大问题。”王建笑着说道。

        王健说完,李秀丽就盯着陈麟看,想看他是什么反应,而对面的陈麟喝了口咖啡,一脸的嫌弃,不知道是嫌弃合同还是嫌弃咖啡难喝。

        这里先说一下经纪合约,顾名思义就是艺人将自己的演艺事务委托给经纪公司或经纪人,签订合同,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取收益。

        经纪约又分为全约和分约。

        全约就是艺人将自己所有的演艺事务全部交给经纪公司。这种模式是新人签约最常见的模式,有利有弊。

        有利的就是签了全约,就是经纪公司的亲儿子,公司自然肯花费大力气、好资源捧红你,毕竟你红了,公司就赚钱,后世的迪美巴就是代表,一签15年啊。

        不利的就是你没有自由,不管愿不愿意你都得听从公司的安排,而且如果红了想解约,要花费巨大的代价,甚至闹翻了解约不了被雪藏。

        分约就是艺人将自己的演艺约分开,比如唱片约、影视约,甚至还有广告约、综艺约,这都是因为娱乐产业不断发展,行业划分越来越细。

        艺人也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市场化、专业化的必然,这也催生出了新模式,那就是艺人工作室。

        艺人成立工作室,自己可以掌控全局,然后专业拆分,将不同领域分给不同公司,以期得到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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