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下山寻仇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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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下山寻仇 (1 / 3)
        胡志诚和罗元元又回到岜思山莲花洞过了一个月,估计山下追查土匪的警察已经走了,两人才偷偷下山来看望那坡村的那位阿山叔。

        刚来到大门前,先是一惊。原先好好的大门,此时被砸破了,大门洞开着,走到庭院里,只见满院狼藉,阿叔和阿婶却不见踪影。

        胡志诚转到门外四处看看,发现了一份县政府的布告。

        中华民国南疆省高山县初级法院

        布告

        中华民国十七年第十五号

        查通匪疑犯韦振山,陶氏夫妇,高山县那坡村人,曾私藏女匪一名,资其吃住。鉴于近来赤祸猖厥,凡与赤祸有染,必当严惩。韦、陶二人对通匪之罪恶事实迭经审讯,因证据确凿,均供认不讳。以此私藏匪首罪大恶极,国法难容,为确保高山县人民生命财产计,特依据南疆省惩治暂时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款、第三条第一款,将韦振山、陶氏夫妇处以死刑,以正国法。兹经呈请高山县政府特奉南疆省政府指示,核准执行死刑,于五月二十七日将两犯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特布告周知。

        此布!

        南疆省高山县政府

        南疆省高山县警察局

        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看到这张布告,胡志诚才知道阿山夫妇已经在一个多月前以通匪论处被枪决了。

        罗元元听到这个消息,如五雷轰顶。没想到自己一时的鲁莽,竟叫阿山叔两口子赔掉了性命。罗元元当时失去了理智,提着枪直奔县城而去,嚷嚷着马上要去找县太爷报仇。胡志诚好说歹说也没把她劝住。

        罗元元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来到县城,发誓要冲进县政府大院杀了那个狗官,给阿山夫妇报仇。

        正当罗元元来到县政府门前左顾右盼的时候,胡志诚一把拉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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