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滚回来相亲(感谢诸位打赏,三千字大章) (4 / 8)
“张导,没事。”陆远摇摇头,并没有多大的不爽,他只是觉得这货有点奇葩而已。
“哦,那就好,下面我们来聊聊这首《老男孩》的使用权合同吧,这是我拟的合同,你觉得怎么样?”
“嗯,我看看。”
…………………………………………
合同陆远草草地看了一遍,问题不大,就是一份单纯的使用权合同,十万的歌曲使用费。
十万,对陆远来说算是大价钱了,很多人累死累活两三年都不一定省得下十万块,而且只是使用权,其他翻唱权和诸多版权是不包括里面的。
这个价位其实非常不错了。
陆远很满意。
娱乐圈寸金寸土,很多时候钱都是不当钱花的,至少张同觉得这首歌值这个价。
还有一点是老爷子陈冠雄介绍过来的。
看得出来老爷子对这个年轻人非常欣赏。
张同对陆远的前途非常看好。
以这首歌的价值以及《致爱丽丝》的价值来看,几年以后陆远的歌就不值这个价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